规范网络募捐,让爱亦有道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明确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这两项标准也已经从8月1日起实施。
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广泛铺开,不少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士、碰到困难的求助者都会在网络平台发布众筹或者求助募捐的信息。由于发布信息者通常会附上个人真实信息及情况证明,这样的行为开始普遍得到广大网友及爱心人士认可,也成了募捐的一种方式。当然,也有人质疑一些众筹和募捐平台:一旦在审核把关发布者信息上松懈,那岂不是让网友的爱心付之东流?
众所周知,泛泛的网络众筹之下,如果募捐平台不能做到信息的有效监管与公开,难免有人浑水摸鱼,利用平台及网友的爱心牟利。民政部两项行业标准的出台,明确慈善募捐与网络求助的界限,让网民的“爱心”不被滥用,保证善款用之有道,这正是引导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健康发展的有力之举。
笔者认为,一个事物的出现,必然有其具备的客观条件及需求,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所以,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求助渠道并不充足的情形下,个人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作为一种补充救济渠道,有其存在的必要。政府部门当然不能“一刀切”地明令禁止,而应当去规范、引导个人求助走上规范化的道路,让求助者与爱心人士双方搭建良性平台。只有这样,互联网慈善之路才会走得顺畅。
事实上,除了加强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外,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还应重点关注出现在微信朋友圈里的个人求助行为。个人求助是一种民事行为,不受慈善法调整。目前法律规范对该领域并没有明确要求,这就容易导致欺诈乱象频发,出现夸大病情、隐瞒家庭财产状况、善款去向不知等情况发生。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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