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志愿服务获全国级荣誉2项,省级9项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3月31日,记者从市创文办获悉,去年以来,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获得全国级荣誉表彰共2项,省级荣誉表彰共9项。
据悉,近年来,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志愿者联合会等单位的共同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下,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逐步加强,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广大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日益高涨,我市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等10多万名志愿者活跃在河源大地,积极开展敬老助残、扶贫开发、社区服务、抢险救灾、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平安河源、建设文明美好家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截至目前,我市累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151名。其中,2016年以来,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获得全国级荣誉表彰的有1个集体和1名个人,省级荣誉表彰的有3个集体、5名个人和1个服务项目。志愿者已成为古邑客家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志愿服务也已成为推动河源城市文明进程的一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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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以上表彰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名单
全国(1个集体+1个个人)
2016年12月30日,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优秀组织和优秀项目的决定》
(1)和平县阳光公益服务中心被评为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
(2)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欧效智被评为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
全省(3个集体+5个个人+1个项目)
(一)2016年12月8日,省文明办《关于公布2016年广东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通知》
1.最美志愿者:李丽花 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
2.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河源市源城区流动人口互助联合会;
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阳光助残——关爱残障青少年”公益项目。
(二)2017年3月3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并公布了第三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河源区域;
2.岗位学雷锋标兵。
(1)刘东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技师;
(2)陈福才 河源市龙川县通衢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三)2017年3月5日,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关于表彰第五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个人、集体、项目、贡献奖的决定》
1.金奖获奖个人:梁卫星 河源市和平县阳光公益服务中心主任;
2.银奖获奖个人:巩坤 河源市好人互助联合会会长;
3.银奖获奖集体:河源市源城区流动人口互助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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