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考录取6日开始 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本报讯 据南方网消息,2017 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 月 6 日开始,8 月15 日结束。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严禁点档、点招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高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包括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等)、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
录取期间,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继续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及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各批次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各高校要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含专业录取情况)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及时处理招生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此外,高校要及时寄送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结束后,高校要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高校要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给所有录取考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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