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工作 推动立法工作上新台阶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工作,提高立法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善平汇报了我市立法队伍建设情况。据悉,自2015 年9 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我市两部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和《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均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立法队伍业务能力有所提高,立法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实现立法工作良好开局。为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我市立足实际向省人大提出了几点建议,建议省人大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人才培训机制、创新立法人才交流机制、加强与高校合作、积极探索推进专业人才准入机制等。
徐少华对各市县立法队伍建设的成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立法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机构,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立法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只高素质高水平的立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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