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选任434名人民陪审员 6类人员不得担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吴文婷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近日,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选任434名人民陪审员。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10日。
据悉,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6类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据了解,此次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报名地点在各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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