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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12345政府热线已受理涉犬投诉216宗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养狗成了很多家庭追求幸福或是消遣娱乐的选择,我市的犬只数量也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不文明养犬现象也纷至沓来,犬只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据数据统计,今年1月1日-11月15日,我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关于养犬、流浪犬的投诉共216宗,其中,当场答复32宗,转办热线事项184宗,办结206宗,办结率95.37%。养犬噪音、犬伤人、养犬污染环境、流浪犬等问题,成为了市民投诉的重点。


在市文化广场,不文明养犬现象随处可见。

恶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儿童成为主要受害群体

近日,记者对我市市区多个公共场所进行了走访,发现不文明养犬现象仍然突出。在市文化广场,记者看到,仅在广场一侧,就有不少市民在遛狗,其中不少狗狗并未佩戴狗链或是狗套,10多条不同品种的狗在广场内随意跑动,狗狗随地大小便现象也十分突出。此外,客家文化公园、东江湾公园也存在同样的现象,不少养狗市民对自己带出来的大型犬也是“放任自流”。

这些不文明养犬现象看似问题不大,但实际隐藏的危险却是狗伤人、甚至狗致人死亡,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恶犬伤人事件。

4月20日,家住江东新区的欧女士被犬只攻击,仅大腿就有多达七八处三级暴露伤,乳房也被撕咬出了长达8-9公分的伤口。

8月5日,我市紫金县柏埔镇86岁钟姓老人清晨出门散步,被一条恶犬扑倒咬伤,幸好家人及时赶到将恶犬棒杀,这才保住了老人性命。但由于老人左上肢部分肌肉已经缺失,肌腱断裂,该部位主动脉血管被咬烂,伤情严重,最后不得不截肢保命。

10月26日,韩师傅在市区东升路六巷上门收垃圾时,被附近居民养的宠物犬咬伤,当时狗主人放言:“咬到你了就过来拿钱,花多少钱我都愿意。”而这已经是韩师傅第二次被该犬咬伤。

据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我市狂犬病暴露人数达29115人次,15岁以下儿童占狂犬病暴露人数总数的3成左右,成为了主要受害群体。

市民看待养狗各有观点但均赞同规范化管理

市民薛明岳时常带着自己的小孩去公园游玩,但近期他发现市区几个大公园广场都成为了犬只聚集地,这让他很苦恼。“大部分狗主人遛狗都不拴绳,这些狗经常突然跑过来,吓着孩子们。我尝试过跟狗主人沟通,让他们给狗拴上绳子、戴上口罩,但每个人都跟我说他们家狗不咬人。那谁知道呢?等咬了人就晚了。”薛明岳无奈道。

“很多养狗的市民都只图自己高兴,却很少顾虑他人感受。”市民王先生说,自己是一名动物恐惧症患者,尤其犬类会让他感到特别不安,最怕的就是在路上或者散步时碰到狗,看到狗都会有它们会向自己扑来的感觉。他告诉记者,文明养狗其实说白了就是管好自己的狗,不要影响到其他市民,相关部门也应进行有效的管理。

市民潘女士是一名狗主人,她告诉记者,自己平时带狗狗出去散步,都会拴好狗绳,自备塑料袋及时清理干净狗狗的排泄物。潘女士说,既然选择了养狗,就应该自觉做到文明养狗,这也是自身素质的体现。定期带自己的爱犬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也十分重要,这不仅是保障他人健康,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我本人是挺喜欢小动物的,但是平时出门碰到太多狗主人不文明养狗,所以我很不赞同市区养狗。我市也应该加强对养狗的监管。”邹先生表示,政府部门在进行犬只管理时,应该尽量避免采用大规模抓狗、打狗等一刀切的做法。

多部门呼吁出台相关法规为执法提供依据

养狗问题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理?小小一只狗,涉及到的部门可不少:宠物市场管理归工商部门;犬只的免疫归畜牧部门管理;环境卫生归城管部门管理;进出口宠物检疫归检验检疫部门管理;犬伤人属治安问题,归公安部门管理……相应的职责颇为清晰,市民应该放心,但现实情况又是怎样呢?

“由于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不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属于常规性免疫,所以我们农牧部门很难去要求狗主人接种疫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姚文凤告诉记者,由于常规性免疫具有可选择性,在平时的工作中,农牧部门更多地只能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其行业自律性,同时尽量扩大宣传,争取提升群众的狂犬病防控意识等方面入手,很难做到犬只疫苗注射的全面覆盖。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提出城管部门在狗的管理上有职责,我们没有执法依据,无权查询证件、处罚或捕杀,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顶多就只能口头上劝阻。”这是记者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科、法制科及其下属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询问时得到的答复。

在公安方面,源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郭明亮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门只能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等养犬情况进行处置,而其他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公安机关也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困境。尽管2010年时,市政府出台过《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初步明确了我市各部门对养犬管理的职责,但是,通告的效力和法规是不同的,且该通告有效期仅有5年,早已过期。

没有管理规定,没有执法依据,这一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热线管理科科长陈国财口中也得到了证实。他表示,规范养犬行为,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管理难度较大。“2017年年底,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揭牌成立,全面开展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革过后的城管部门具有公安、环保、住建、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部分职权,负责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完全可以担负起包括养犬不文明行为在内的管理职责。但是,改革至今为止,体制机制都未理顺,执法队伍还没有组建起来。”陈国财直切要害,他说,犬只管理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人员队伍以及设施装备,应当尽早出台管理条例,并理顺体制机制,配齐执法人员。

“我们也希望地方可以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规范养犬,明确各部门协调机制、养犬证办理机制以及犬只收容机制,这样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能有法可依。”郭明亮说,其实要规范养狗并不困难,公安机关对一犬一证的手续办理也不存在任何技术手段上的难度,目前各部门在管理中最缺乏的就是地方法规作为执法支撑依据,只要我市出台相关法规,理顺各部门的权责,并明确各类犬只的准养条件、犬只登记流程、违规犬只处置(收容)机制等细项,规范养犬是可以按部就班实现的。

政协委员提案有建议其他城市管理措施值得借鉴

早在2015年,我市就有政协委员针对规范养狗提出《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宠物管理的提案》,建议出台宠物管理规定,在对豢养宠物进行登记注册、限定宠物出入场所和豢养宠物数量的同时,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市场交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迟迟未出台相关法规。

其实,不文明养犬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也有不少地方对于如何规范养犬颇有“心得”,他们的一些做法,非常值得我市借鉴与学习。

北京市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同时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权。对养犬数量、种类等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天津市则规定不得携犬进入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如,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凭据携犬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市畜牧部门制发的犬类免疫证(已取得犬类免疫证的除外),并凭证到公安机关领取养犬登记证。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应当携犬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本年度犬类免疫证,并凭注射证明、本年度犬类免疫证办理养犬注册。此外,天津市还对犬只出入场所进行了严格限定。

而石家庄市则规定:遛狗不拴绳,公安可现场罚款。《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有市民违反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可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责令5日内办理犬只准养证,逾期未办理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彭茂洋 杨容 实习生 罗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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