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 礼遇帮扶道德模范
让有德者有得,让好人有好报!近日,我市印发《河源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我市对道德模范的各项礼遇和帮扶政策,标志着“河源好人”礼遇帮扶的常态长效机制初步形成。(详见4月10日A3)
让你我都争当道德模范
道德模范是时代精神的化身,礼遇道德模范就是礼敬我们的社会,就是善待我们的生活,就是让我们所在的城市始终保持着道德温度和文明厚度。我市出台《办法》礼遇帮扶道德模范,传递了“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理念,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践行道德精神,向道德模范看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感召力和说服力远胜于空洞的说教。一条条措施明确对道德模范的各项礼遇和帮扶政策,就会使更多民众看到道德的价值所在,认识到“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意义,进而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看齐。以道德模范为榜样,人们不仅是学习道德模范本人,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的礼遇帮扶也会让更多的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而有样学样,自觉加入到礼遇道德模范的队伍中。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言行汇聚成无穷的道德力量,让你我都争当道德模范,享受礼遇。
郑婷影
应让社会力量唱主角
礼遇帮扶道德模范,让道德模范们感受切实的关爱,能更好地激发他们从善向上的力量。随着《办法》的出台,我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的原则和长效机制也得到了确立。但是,政府部门确立各项对道德模范的精神和物质上的礼遇帮扶时,应注重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让社会力量主动搭舞台,唱主角。
道德模范是让人民学习道德的模范范本,礼遇帮扶的行为同样也是能让民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社会道德正能量。注重引导社会力量成为礼遇道德模范的主角,既是让道德模范在礼遇帮扶中感受社会的关爱,又能让社会力量在参与礼遇帮扶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感受榜样的力量,思考付出的意义,并积极寻求更高的自身价值。同时,社会力量在传播上也有更为明显的优势,通过传播优势能更快引导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道德氛围,加快构筑形成河源精神、河源价值、河源力量。
彭茂洋
让礼遇有德者成常态
《办法》出台,让有德者有“得”,又时逢全市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看到这些暖心新闻,笔者甚感欣慰。革命战争年代,我市涌现出了可歌可泣的“东江三杰”阮啸仙、刘尔崧、黄居仁,如今,我市又有近十名中国好人,其事迹感人至深。
可见,我市是一座英雄的城市,英雄的城市不该忘记英雄,尤其是那些道德楷模们,理应受到社会的关爱,感受到更多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当然,关注有德者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虽然我们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到了道德楷模们的恩泽,但这种“福利”并不是显性的。
礼遇有德之人,并非创新,更应该是一种姿态,体现人们对有德者的关心。《办法》出台,让礼遇有德者成“新常态”,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笔者以为,各地应该开展礼遇有德者的主题活动,如此的话,对于有德者的关注度方能大幅度提升。因为反哺和回馈有时也需“大张旗鼓”地进行,才能起到示范引领之效应。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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