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加班文化横行说明了什么
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时(或不到),总计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原本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的“996”工作制度,再度因马云的一番话成为了全民讨论的焦点,马云谈到:“今天中国BAT(百度、阿里、腾讯)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虽然马云事后也多次对上述言论进行解释,希望网友切勿片面理解,但马云作为中国标杆性的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创始人,一直是年轻人的榜样,这样的表述无疑是给原本就颇具争议的话题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对于“996”这种工作制度的争议,不少企业辩称这是一种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全情投入,是为了在高效产出的同时,给员工奋斗的空间,让每一位员工能够离梦想更接近,因为实现梦想需要付出远超于别人的努力和时间,这是在向奋斗者致敬。乍一听,好像这样的解释还颇有几分道理,但是当我们拨开那些围绕在加班问题上的迷雾,何尝没有透露出企业对自身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原始冲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便是企业确有加班需要,也应在协商的基础上,最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同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996”工作制度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受就业形势的影响,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大多数在岗就业者为了保住工作,不愿意因为一些超时加班或加班费而与公司据理力争。但是,就业者的沉默,不应该成为一些企业忽视国家法律法规、靠加班转嫁经营成本、侵犯雇员的合法权益常态,更不应该让加班披上各种外衣,成为一种“文化”大行于世。
我相信对于每一个劳动者来说,都知道“不劳不获”的道理,但是崇尚劳动、鼓励奋斗并不等于加班和企业对雇员的压榨。企业应该正视自身的发展诉求和劳动者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延长工作时间就能够理解成为雇员提供奋斗的基础和平台,因为加班也可能助长个别“磨洋工”等现象。与其捧高“996”,不如放弃舍本逐末的加班文化,深化企业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加强雇员的能力培养,提高雇员工作效率、积极性以及创造力等等方式,在保障雇员正常生活和休息时间的同时,可持续化地增强企业的产出和竞争力。
此外,政府部门也应该从制度上加强对劳动者的保障,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加强对劳动者的引导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并在劳动者心中树立起法律保护意识,让加班脱下伪善的外衣,让“奋斗”不再是劳动者“被迫”的选择。
彭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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