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形又有价
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拟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联合激励,包括享受免费查询个人征信报告便利,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15项激励。(6月4日人民网)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目前,我国对失信惩戒的规定比较完善,许多领域、许多行业都已经施行“黑名单”机制,既有限制行业准入的行政性惩戒,也有限制高消费的市场性惩戒,还有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等。但建立诚信社会,不能忽视了对守信者的正面激励,在激励守信方面,我国各城市及各行各业均做了有力探索,其中,杭州、厦门、南京等城市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以杭州的“钱江分”,厦门叫“白鹭分”,苏州是“桂花分”等为代表的城市信用分体系先后落地。如今,该《意见》则从国家层面将正面褒扬诚信作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对诚实守信个人明确具体激励措施,再一次让人相信,“无形”的信用正给守信者带来“有形”的便利,成为一个人非常珍贵的个人财富,诚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有形又有价的人生财富。
根据《意见》,此次激励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曾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的个人;二是经由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机构推荐的诚信状况为优秀的个人;三是个人申请。笔者认为,为保证激励名单数据库的可信度,就要从国家层面进行数据“联合”,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实行联合激励措施。此外,联合激励对象不能“一劳永逸”,相关部门应对名单实行动态调控,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立即从名单中删除,才能起到公平公正、公示公开的作用。当然,守信激励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要通过理顺现代征信体系的管理体制,与各类征信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把15项优惠便利开放给更多守信者。
让更多守信者享受“积信有好报”的成果,才能让“信用有形又有价”成为更多人的共识,才能以“诚”筑“城”,构建诚信社会。我们期待,《意见》早日出台,从多方面多角度持续发力,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社会环境,真正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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