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退“低保”:亮明积极生活态度
7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召开《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6月23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马兴瑞省长于7月12日签署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予以发布,自9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共6章32条,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申请与审批、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办法》将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和生活状况改善后主动申报的,可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
一
新的《实施办法》和旧的《实施办法》相比,在保障对象认定,保障范围,受理审批程序,核定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服务管理五大方面发生了变化。
新的《实施办法》,不再仅以收入作为衡量标准,而是增加了家庭财产和生活必须支出作为衡量标准,使因家庭成员残疾、患重病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也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了保障范围的对象。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精准扶贫兜底保障的最后一道关,这次除了继续做好家庭保障之外,还增加了重度残疾人、3级和4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新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可以单独提出申请的类型,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保障对象认定难的问题。
此外,针对人口迁移广泛、城乡流动加速而出现的人户分离、人户不一致等情况,为更加便民利民,《实施办法》明确异地申请办理流程。让低保这一制度能更好的“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
二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实施办法》率先建立主动申报激励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后,主动申报的,可延长发放6个月保障金。
鼓励主动申报低保退出,不仅是遵循特定人群的基本生活,公平、公正是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障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更好地挤出了低保中的“水分”,避免了救助资源的浪费。最低生活保障倡导的是政府保障和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立,对于通过各种途径实现经济收入超过低保线的对象,及时鼓励退出保障范围,也可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养成对低保的依赖,向受保障者亮明了鼓励积极生活的态度。
三
自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在规范完善制度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和尝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必须看到,低保制度尤其是农村低保方面在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监守自盗、靠山吃山的恶性违纪违规事件。
近年来,中央纪委连续公开曝光多起扶贫领域的腐败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农村低保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件,大多是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的“微腐败”。我省在不断完善低保制度的同时,细化回避制度的同时,也应进一步加强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领域延伸,提高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提升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彭茂洋
上一篇:保时捷女掌掴男子被反打
下一篇:高等教育“宽进严出”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