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有代表建议
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有代表建议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应尽快出台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消息,13日,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围绕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套路贷”犯罪,如何界定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问题备受代表关注。
像打击假冒伪劣一样 打击网络造谣传谣
多名代表提出,要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力度。有代表还提出,要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一样打击网络造谣传谣。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黄建平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重视对网络媒体特别是网络大V造谣传谣现象的打击。他说,网络造谣传谣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在这方面应该加强打击,立法立规,要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一样打击网络造谣”。
黄建平说,目前一些网络大V包括名人俨然成为证据的代言人,在没有经过调查、没有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进行造谣传谣。作为一名企业的经营者,黄建平认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就需要加强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我们平时在实践中也深有体会,特别是某些地方的网络媒体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会对知名企业、知名品牌进行网络上的造谣传谣,作为企业没有很好的办法处理,因为它跟假冒伪劣产品还不一样——对待假冒伪劣产品国家已经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网络上的造谣传谣,会给企业商誉造成很大影响,目前处罚力度较弱,即便起诉后告赢对方,也已经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黄建平建议,未来在立法和司法上还要加大治理力度,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本人每到一个地方工作,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有人把所谓的有意见、告状贴到网上。据我了解,专门有这样的公司,你提供素材,他把材料放上去,形成产业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魏明认为,这种发布不实网帖的行为对社会是一种危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行为是高科技犯罪,没有公安机关侦破,根本找不到,即便找到了怎么去追究法律上的责任,也考验着执法效果。他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诬告的执法力度。
“建议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管理。”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瑞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助理总经理曾香桂说,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成立QQ群、微信群,但对于群主来说,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要管好这个群,别在里面散发不良言论”。另外她提出,现今微商也很发达,一些微商利用微信群作案的现象也已出现,希望国家能够在这方面加大管理和处置力度,提前预防、及时处理,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
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
在“两高”报告分组审议中,广东代表团的不少代表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展开了讨论,希望能够尽快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党支部书记黄海桥说,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向基层群众解释好正当防卫等法律条文。他结合自己的基层工作情况表示,现在自己都感到无所适从,以前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但是现在大人教小孩时都会说“不关你的事不要管”。
“将好的品质发扬下去,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要群众来参与的,他们不是不参与,而是他们会问,到时候出问题谁负责。但是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自己心里都没有底。”黄海桥说。
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提出,应该加快出台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依法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周海波说,他关注了一些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有争议案例,譬如说,有人为了追求女方而穷追猛打追到对方家中,产生争执后施害女方家人,而女孩父母在冲突过程中砍死了对方,因此涉嫌防卫过当而被公安羁押。
“公安部门的理由是对方已经倒地,而女方家人仍然砍了两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都会有疑问,如何要求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去判断对方是否还有加害的能力,面对已经闯入自己家中的施害者,如何防止对方在其后仍有可能对自己和家人实施伤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界线到底在哪里?这种界线问题,同样存在于见义勇为的很多案例中。”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同样关注正当防卫的界定问题。他提出,社会上曝光了一些形成热点的案例,都与没有正当防卫的详细准确判断标准有关,但是往往都将这些案例作为个案来分析,却没有因此而形成一个明确的界线,因此能否出台司法解释,对此作出规定。
严惩“套路贷”犯罪 可尝试在刑法中设专门罪名
“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也感受到两院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因此我完全赞同今年两院的报告。”13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点赞“两高报告”,同时也结合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应加快立法,严惩‘套路贷’犯罪。”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一些假借民间借贷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显现,其中存在巨大黑色利益的“套路贷”新型犯罪更是让一些涉黑恶团伙趋之若鹜。在如何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也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孙建国建议,尽快制定一部适合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民间金融法律,明确规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借贷形式、运作模式、资金投向、贷款额度、借贷期限、利率水平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引导民间金融走向法治化轨道。
对于“套路贷”等非法放贷的行为,他认为,可以尝试通过在刑法中设立专门的罪名,从定性、量刑、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方便一线执法人员具体操作,对于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
孙建国表示,“套路贷”的出现,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对于相关企业在日常管理上的不足。“在提升打击力度的同时,需要工商、金融、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在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公检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迅速研究出台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新型犯罪工作细则,严厉打击惩处非法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违法犯罪嫌疑人。”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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