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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6月底前实现全面参保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程子跞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百分百参加工伤保险,该项工作将在6月底前确保实现。

据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02万人,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折算参保人数为5.57万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92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领域116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6904万元(其中,定期利息1399多万,活期28万,省划转500多万),支出5275万元,当期结余1629万元,累计结余1.59亿元。全年共有321个工程建设类项目参保,征缴金额1163万元,其中非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42个,征缴金额36万元。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市将凝聚人社、应急管理、税务、公路、交通等多个部门力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合通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河源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包括了人社、交通、住建、水务、发改、税务、应急管理、总工会、公路、社保等有关部门。

联席工作会议将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报近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参保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对建筑业参保情况进行监督,通报检查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或适时启动约谈机制。

缴费比例下降0.3个千分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所调整:取消我市183号文规定的0.8‰缴费比例,调整为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0.5‰。其中,合同总价超过10亿(含10亿)且人工成本占合同总价低于5%,其人工成本费用经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核准部门(单位)审核并出具确认函后,可以按确认的人工成本费用乘以1%缴费。

会议提出,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2016年底印发的《河源市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做好各自领域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做到在“项目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不落实不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上不开口子,决不允许搞变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应将施工承包单位参保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要加强业务宣传,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工人的维权意识和参保意识,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

根据部署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我市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要实现全面参保。而在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工作,并对工作滞后的县区予以联合通报,确保全市建设项目实现全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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