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征求新型农业扶持“十一条” 你的意见,我们很需要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日前,我市发布了《关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型农业扶持“十一条”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及农民朋友就如何扶持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电话、写信或发电邮等发表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6日。信函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穗香街13号;电话:3366910,传真:3366910;电子邮箱:hynyjjgk@136.com。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型农业扶持“十一条”旨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的目标,按照推进“两个河源”建设的发展思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升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并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实现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0家,总数达到25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数量达到200家以上,达到认定标准的家庭农场发展到1300家以上;到2022年争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有新突破,引进和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以上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产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促进农业竞争力和效益稳步提升。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型农业扶持“十一条”主要包括支持多元融合发展、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加大用地用电用水支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大科技支持力度、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等,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小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还提出将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力度,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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