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紧急安排4596万元 支持河源救灾复产重建 助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本报讯 记者 郑婷影 昨日,记者了解到,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受灾地区应急救灾复产工作部署,省财政厅紧急安排救灾复产重建资金6488万元,其中河源4596万元,梅州1892万元,支持重灾地区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日至14日,我市遭到特大暴雨袭击,接连经受了“6·10”“6·12”两次有记录以来最严重洪涝灾害,连平、龙川遭受重创,和平、东源灾情较重,其余县区都不同程度受灾。其中,“6·10”受灾乡镇75个,受灾人口23.1万人,倒塌房屋3668间,转移人口18771人,直接经济损失18.46亿元;“6·12”受灾乡镇88个,受灾人口15.67万人,倒塌房屋2087间,转移人口29584人,直接经济损失13.86亿元。
据悉,本次省财政安排的救灾复产重建资金,突出将生活救助、水利应急、公路灾毁修复、农业救灾复产等作为重点扶持范围,受灾地区可结合受灾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原则使用救灾复产重建资金,在落实好重点救灾项目资金后,其余可调剂用于其他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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