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将对项目建设进行奖补
本报讯 记者 彭茂洋 近日,河源高新区出台《工业项目建设奖励办法》,决定对该区工业项目(含科创项目)建设、发展进行奖励激励。
根据办法,奖励对象为:2014年4月15日后,在市高新区缴交或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业(含科创)企业。同时,对今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业企业,依据条件,进行部分或全额相关费用奖补。适用范围内企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已完成建设进度目标及实现规模以上进度目标后,可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按季度拨付奖励款。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指出,只要企业动工后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如有建设资金困难的,可提出申请预奖给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的40%,并签订《承诺书》。但若企业竣工投产逾期的,则必须退回预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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