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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与五家银行签署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 创业者“抱团”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程子跞 前日,“促进就业九条”政策宣讲会暨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市委党校举行,5家银行成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贷款,3年免息,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抱团创业”最高可贷300万元。

仪式上,市人社局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分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源市分行、东源泰业村镇银行5家银行签订协议,这5家银行将成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作银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农民等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之外的其他人员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另外,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政策,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3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3年内利息全免,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超过3次)。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最快在一周内就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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