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考核派驻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成员 杜绝驻镇队员“混日子”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近日,记者获悉,我市拟在每年12月对市委市政府派驻各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旨在加强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的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根据河源市派驻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方案,考核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评议评测、工作实绩(第三方评估结果)、日常监督三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总分100分,其中,评议评测占比50%,工作实绩(第三方评估结果)占比35%,日常监督占比15%。这其中评议评测分根据工作队成员的工作报告,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评议评分。其中,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队成员评分占比30%,市扶贫工作局评分占比30%,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占比20%,工作队成员互评评分占比20%(以县区为单位进行互评,即工作队成员对派驻本县区的工作队成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进行评比)。
考核方案明确提出,工作队成员的考核评定档次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度公务员考核前通报派出单位,作为工作队成员参加派出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不称职的,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谈话。本年度派驻乡镇在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本年度派驻所在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不力,被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的,工作队成员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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