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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连平等县发布禁火令 两人因违规受到处罚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平、连平等县发布禁火令,从本月起至明年4月30日,辖区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目前,当地有两人因违犯禁火令受到处罚。

11月4日,连平县忠信镇柘陂村某山场发生山火,随后民警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村民罗某凤在山场养鸡场前方点火烧垃圾,不慎引起山火。日前,罗某凤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1日,和平县大坝镇汤湖村附近发生山火。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周某显在自家管理的养殖场里抽烟,将还未熄灭的烟头丢到杉树叶上造成火灾。目前,周某显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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