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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烧山,法办谁!因抽烟引发山火,3名肇事者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5日17时30分,连平县高莞镇西南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引起省、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山火发生后,省、市、县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经多方合力扑救,山火于7日5时10分扑灭明火。6日,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快速出击,成功破获这起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周甲、余某权、周某力被刑事拘留。着火起因竟是三人在山头吸烟留下的烟头所引发的。

据了解,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通过走访、调查取证和现场反复勘察、痕迹比对,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周甲、周某力、余某权、周乙四人分别单独指认现场,确认起火点在周甲、周某力、余某权三人吸烟丢弃烟头的范围内,锁定了引发该宗森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周甲、余某权、周某力。

据悉,5日下午,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会同周乙在西南村大窝肚山场半山腰寻找风水地(墓穴),犯罪嫌疑人周甲派烟给余某权和周某力,周乙未抽烟,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三人吸烟后将烟头丢弃在半山腰林地上,后来四人离开山场,到附近周乙家的田地继续寻找风水地。一段时间后,附近村民提示周甲、余某权、周某力、周乙四人在远处可见山场半山腰有烟冒起,其四人立刻回头赶往半山腰救火。

周甲、余某权、周某力、周乙到达着火位置时发现,着火的地方正是在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三人抽烟丢弃烟头的位置附近。由于当时火势过大,并迅速向四周扩散,扑救不及,从而引发了该宗森林火灾。6日,犯罪嫌疑人周甲、余某权、周某力因涉嫌失火罪被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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