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机制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 近20万间破旧房宣告“寿终正寝”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的工作部署,创新“四个一”(即轮流在各县区召开一场现场办公会、给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一封信、每个县区制作一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片并在现场办公会播放、给各县区一份反馈意见)工作方法,以12位“农村泥砖房唯一编码”实施对账销号,有力推动了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据河源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称,截至今年12月23日,全市已累计拆除破旧泥砖房196086间,共1392.14万平方米。仅今年9月底至12月中旬70多天时间里,全市共拆除破旧泥砖房达18144间251.97万平方米。
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领导挂帅,各县党委和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领导督导、靠前指挥、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创新采取“四个一”的工作推进机制,还以12位“农村泥砖房唯一编码”,收集自然村、户主名称、居住情况、地理位置、房屋状况、房屋属性、特殊建筑、拟处置方式、拟处置方式理由原因、实际处置方式等19项内容,建立明细到户到人的花名册和数据库;同时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对所有存量数据进行更新,并及时补充新发现泥砖房数据,把补充完善后的数据报表分发回各县区,让县镇村三级对照表中名册压实责任,做到对账销号,清理整治一户登记一户销号一户;建立“图片数据库”,通过政务外网,利用FTP服务器和客户端,各村各镇可以实时上传每个附有户主名字的“泥砖房”清拆前、中、后的照片,为我市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提供基础支撑。同时,我市结合当地实际,在“有人居住”“无人居住”“有历史保护价值”三大类的基础上,因村制宜、因户施策、该拆除的拆除,该改造的改造,该保护的保护,不搞“一刀切”。对无人居住的明确拆除并发放《破旧泥砖房拆除登记证》,对有人居住且是其“唯一住房”的破旧泥砖房及村内宗族祠堂慎拆、缓拆,确实需要拆除重建的,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研究解决。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革命遗址、古村落、古围楼、古建筑群等进行修缮保护,不列入拆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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