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越读越快乐
■胡云秀
喜欢上阅读,是自打上了小学偶然间从邻居大姐姐家看到的《童话大王》开始?还是同桌偷偷带的《故事会》开始?又或是学校征订的《少先队员》开始?已经不得而知,但读书带给我的快乐却延伸至今。我心烦的时候,我难过的时候,我会选择看书。随手拿起一本书,甭管什么书,倘若拿起的不是甚感兴趣的书,那就换另外一本。看书,前提必须是自己感兴趣的,才能愉快地阅读下去。当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那许许多多的烦恼与忧愁早已烟消云散了。
记得读小学那会,自己最爱看《童话大王》,总是想方设法每个月跟皮皮鲁和鲁西西见上一面,还有那趣味多多精彩纷呈的《故事会》《故事林》《故事大王》等书籍。等到上初中,接触到更多的课外书,那时候非常流行看港台的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金庸、古龙、琼瑶、岑凯伦、亦舒、席绢、李碧华等等,简直就像万花筒,目不暇接。那时候时兴租书看,拿十元钱或学生证作押,一天三毛钱,一次最多可以借三本。为了省钱,一天下来居然可以把一本有着上中下集的武侠小说看完,那简直就是囫囵吞枣。书里那一招一式让当时的我们真的相信世外有高人,天下有神功。我们周末的时候连懒觉也不睡,伙同几个和我一样笃信的同学早早起来到学校的后操场练压腿竖叉扎马步,我们盼着自己假以时日也会变得天下无敌,最终也来独孤求败。直到后来读了三毛、张爱玲、史铁生、毕淑敏的散文,读了泰戈尔、席慕蓉、汪国真的诗,看了余华、刘心武、贾平凹的小说……才真正感觉自己的眼界宽了,格局大了。
当读到三毛说的:“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的时候,似懂非懂。年少因为自身阅历有限,许多书读完也只是一知半解;随着年岁增长,对世界的认知愈发深刻,才在忽然间明白,我们读所有的书,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读到自己;恍然间醒悟,自己想要什么,自己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所以才在顿悟过来的不惑之年拼命地砥砺前行。虽然遗憾自己过早地抛了书包,却庆幸自己一直没有忘记阅读。纵然身为家庭妇女,为世俗琐事而绊,但仍然让自己保有一颗童真的心,一颗渴望进步的心。因为喜欢阅读,因为爱好文学,承蒙眷顾有机会将自己的兴趣化为铅字,让那一串串文字浸浴在墨香中翩翩起舞。董卿也如是说:“我始终相信我读过的所有书都不会白读,它总会在未来日子的某一个场合帮助我表现得更出色,读书是可以给人以力量的,它更能给人快乐。”这道由喜欢阅读折射出来的力量的光芒也在照耀着我,让我更加坚信喜欢阅读坚持阅读是可以带来好运和快乐的,而且这力量这快乐是无穷无尽的。
以前读过的句子、诗歌、故事在经年后的某个瞬间,终于恍然:噢,原来真的是这样。每个人都有眼睛看不到的风景,脚步到不了的地方,唯有读书可以代替我们旅行,带我们四处游历,让我们看到不一样的世界,去探访世界的每个角落有着怎样的风土人情;透过书籍瞭望世间的种种,经历着别人的经历,感受着别人的感受;书籍也是可以超越时间的,它可以把我们从狭窄的目前延伸到过去和未来。
在如今快餐化的网络时代,大多数人都习惯阅读短微博、短新闻,喜欢电子阅读网络小说。科技带来便捷,却少了手捧书籍时带来的那份安宁和曼妙。我还是喜欢翻阅书籍时那传入耳畔哧哧的美妙的声音,那飘进鼻尖似有若无的油墨的清香。阅读的快乐在于可以从别人的经验中审视自己的不足;从别人的经历中增长自己的见识;从别人的感悟中升华自己的修养。我尤其喜欢在春日的午后、清秋的傍晚在阳台静静地或坐着或躺着看书,偶尔抬头望望蔚蓝的天,那真的是最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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