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机制、规划、政策、资源等6大方面做好保障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彭志通 袁定央 日前,我市印发《河源市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设置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不搞“急刹车”,推动政策举措从临时性、特惠性向常态性、普惠性转变,从机制、规划、政策、资源、队伍、设施6大方面做好保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我市成立了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工作衔接专班、政策衔接专班、规划衔接专班、保障衔接专班,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制订各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探索推行“防返贫险”。对全市38568户已脱贫户,如在2020年以后,因特殊情况出现返贫的,由政府出资、商业保险兜底,确保我市所有已脱贫人口“一个不落”,高质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实行村庄规划上图入库,着力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后续实施管理效率,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逐步开展村庄规划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延续渐退。出台防止返贫工作方案,建立严格的申报、识别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
我市出台《河源市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认定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对认定的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进行奖补,激励社会各界积极采购和消费扶贫产品,并对已经确权的经营类、权益类扶贫资产,支持县(区)或有条件的乡镇组建扶贫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市将继续从市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加入乡村振兴工作队,严审选派程序,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激励机制,接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我市从发展前景、资金支持、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励农村人口从出去“闯”到回乡“创”,努力搭建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平台,真正让农村成为创业发展的乐土。另外,我市把灯塔盆地打造成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引领河源未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同时,以现有255个省定贫困村为点,点面结合,串珠成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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