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对安全隐患“吹哨”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3月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颁布出台,《危化品安全生产法》将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将修订《煤炭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推动《刑法修正案》中将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力度。鼓励社会舆论、企业内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欢迎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举报。
(中国新闻网3月10日报道)
“吹哨人”制度应更多领域推广
“吹哨人”制度早在食品药品领域得到了应用,在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方法》中就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该规定施行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将“吹哨人”这一制度应用于安全生产领域同样适用。企业内部职工在企业里工作,比外人更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幕”,更容易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也便于获取第一手证据。所以,用制度明确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吹哨”,是进一步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良策。希望这一“吹哨人”制度能在更多的领域得到推广,让事故在发生之前就能得到遏制。
刘曦
做足“内功”安全无忧
这次修订《煤炭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推动《刑法修正案》中将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必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做足安全生产工作。其实,任何时候,企业都要绷紧安全之弦,落实落细事故防范举措。
安全是大事,企业要做足安全“功课”,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松、散、懒,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发生,同时更应以开展安全日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风险措施。
如今,疫情防控已进入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企业必须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唯有做足“功课”,才能赢得防疫胜利;做足安全“内功”,企业才能生产无忧。
张涛
治理关键仍在职能部门
尽管今年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将有多部法律法规修订或出台,也鼓励社会舆论、企业职工对安全风险隐患“吹哨”,这对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要。但有关政府部门作为职能机构,依然承担着安全生产治理的最主要职能。
因此,职能部门如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仍然是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本所在,更不是一次大会议、一次大检查、单次大处罚所能解决的,应当在法律的前提下探索出更加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之路。此外,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也应当进一步深化,推动企业规范化、安全化管理。
彭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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