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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33个行业排污单位本月底前完成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33个行业的排污单位,要于本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

据悉,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33个行业中,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除上述情形外,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注册账号。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管理类别,在国家平台“许可证申请”模块上填报和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国家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重点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简化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核发、重点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初审、排污许可证登记类项目的核查工作。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持证、按证排污。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全市各排污单位要主动按期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排污信息,自觉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保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打击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构造“绿色青山,美丽河源”的优良生态环境。

河源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曦 通讯员 张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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