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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会议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张奕聪 近日,我市召开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会议,再次部署落实《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工作。
      据悉,近日我市出台《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全市共安排2.2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上级下达的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2亿元,五县一区(不含江东新区和市高新区,下同)各2000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标准分为两种:中小微企业组织员工参加线上适岗培训,经审核验收合格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每户1000元,补贴资金直达体工商户。支持条件中,中小微企业支持条件是中小微企业员工线上适岗培训要达到34个学时,并经过审核验收。个体工商户支持的条件:2020年7月31日前在我市五县一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证照齐全,正常经营;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曾经被标注但已经移出的除外)。申报要求及补贴方式,中小微企业中报要求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X粤人社规〔2019)43号)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则需自愿申报,并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逐街逐户指导个体工商户填写《申请表》填写、收集申请资料,做好台账登记,做到政府部门多跑动、群众少走路,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方便、周到服务;同时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工体工商户一个都不漏,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也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形成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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