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12日晚,记者从河源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鉴于台风发展趋势及对我市影响,根据《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河源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10 月12日19时40分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台风“圆规”已于11日夜间加强为强热带风暴级并进入南海,目前位于南海东北部海面上。受冷空气和台风“圆规”外围环流影响,11日20时到12日08时,全市最低气温18-22度,各地录得6-7 级、局部9级短时阵风,巴伐利亚录得最大阵风24米/秒(9 级)。预计,12日晚至13日,龙川、紫金有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地区中雨局部大雨,12-13日我市仍有平均风4-5级,阵风6-8级的偏北大风,持续时间较长。
我市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落实针对性防御措施,特别是要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和中小流域洪水等防御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工地、简易厂房、临时工棚等建筑物和广告牌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早做好低洼地带、危房、泥砖房和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
市三防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判风险,按照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防御工作。各县区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落实“三个联系”责任对接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提前组织水上渔船、船舶及人员回撤工作,适时做好避风的准备。按照“水上陆上联动防、水边山边都要防、城市农村一起防”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要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快速准确报送灾情信息,及时有效开展灾害救助,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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