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1月1日正式施行 为做好暴雨灾害防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通讯员 吴春雷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河源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河源属山地丘陵地区,暴雨灾害易发多发,尤其是北部山区防灾减灾基础薄弱,承灾抗灾能力不强。为切实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我市聚焦暴雨灾害特点和本市工作实际,开展“小切口”立法,建立了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长效机制,为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37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注重实效,体现河源市委、市政府点题推动立法,突出单灾种解决本地实际问题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条例》结合河源暴雨灾害特点和具体工作实际,分别对黄色、橙色、红色三种暴雨预警信号的响应措施进行明确细化,为镇村启动相应举措给出了更清晰的指引,有效推动应急响应关口前移。
同时《条例》还对镇街、村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市应急管理局正在着手组织对乡镇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修编,推动全市1.6万名三防责任人熟悉条例内容,指导村居做好“一页纸”防汛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让各镇村的应急预案更符合条例规定和防汛实际,于在2023年开汛前全面开展实战演练,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全市防汛减灾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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