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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实践地 “为民”风采今犹芳 ——记者探访“全国首个司法所”紫金县司法局蓝塘司法所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紫金县“饶让巷”的典故源远流长,被后人亲切地称为紫金版的“六尺巷”,是客家文化“谦、和、礼、让、合、孝”的体现。一封书信,让刘江两家各退让三尺地界,成就乡邻谦让的“饶让巷”一段佳话,至今让人津津乐道。这或许是最为成功的民间调解案例。

紫金素有敢为人先的传统。1979年,紫金县上义镇成为全国最早一批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乡镇;1980年春,紫金县成为全省第一个大面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县,还田于民,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作为“枫桥经验”实践地,1980年10月,紫金县蓝塘人民公社司法办(紫金县司法局蓝塘司法所前身)宣布成立,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乡镇司法行政机构,被称为“全国首个司法所”,成为“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第一”的其中之一。

为凸显紫金县在法治进程中的珍贵历史轨迹,传承“全国首个司法所”“敢为人先,司法为民”的精神和情怀,从2017年起,紫金县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全面提升了“全国首个司法所”的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2021年,蓝塘司法所新办公大楼修缮完成启用。今年8月底,“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布展完成并开放使用。


展厅现场。

经济活跃成“幸福烦恼”

紫金,这个地处粤东北山区县,是如何成为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的诞生地的?紫金县乡贤、时任紫金县委常委兼蓝塘公社党委书记黄煜祯作为主要决策人组织成立蓝塘司法办,他表示,这主要是由当时紫金蓝塘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和改革开放初期蓝塘日趋增多的山地、林权、坟地等纠纷的小背景决定的。

紫金素来经济活跃,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呈多元化,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发的农田、林权纠纷,以及建房热潮引起的宅基地纠纷,宗族、家族修坟建坟纠纷等日趋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可以说是经济活跃产生的“幸福烦恼”。

而作为省定中心镇,紫金蓝塘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时辖区人口已超过5万人,是当时惠阳地区人口较多的3个大镇(忠信、虎门、蓝塘)之一,也是紫金义容、凤安、九和等附近7镇(公社)的主要商品集散地。蓝塘在这些纠纷中表现尤为明显,解决这些矛盾纠纷成为当时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

化解矛盾喜欢找领导

记者在“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看到,就蓝塘而言,当时这些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蓝塘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责任山、责任田承包自然而然引发一些农田、林权纠纷而且逐年增加;二是上世纪70年代,农村逐渐兴起一股建房热潮,引发宅基地纠纷;三是一些群众修建文革期间破除封建迷信被铲除的宗族、家族坟地也逐渐形成风气,引发大量纠纷;四是蓝塘群众还有舞狮的风俗,在当时,蓝塘就活跃着40多支醒狮队,但这些舞狮的群众大多文化不高,素质参差不齐,喜欢学功夫,舞狮队之间也经常发生纠纷甚至群体性争斗。

上世纪80年代初,蓝塘的群众凡遇矛盾纠纷都喜欢找公社的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求解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解决问题的习惯方式,主要领导成为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这大大小小的纠纷,一些本来法庭司法员完全可以解决的普通纠纷却由于这一“习惯”分散了公社主要领导抓经济和其他主要工作的精力。

建机制“一门子清”

从1973年起,黄煜祯到蓝塘任职,在蓝塘工作达8年之久。他对当地情况相当熟悉,群众有事也喜欢找他,面对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习惯”,多年基层工作的经验使他感到,必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成立一个正式机构来解决日趋增多的矛盾纠纷。通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实际运作,1980年10月,在党委会上,他的这一建议得到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致赞同,党委会同时决定,机构名称定为司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受理、调处群众的矛盾纠纷。为方便接待群众,司法办公室的办公地点就选在公社大门右边的第一个房间。

1980年10月起,司法办开始办公。至此,中国第一个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紫金县蓝塘人民公社司法办正式启用。蓝塘人民公社司法办取得的成效是突出的。司法办退休工作人员张振祥说,当时大量的矛盾纠纷都在司法办得到解决,公社法庭受理的官司大大减少。从司法办公室保存至今的业务档案可以看出,从1980年10月成立至1981年5月,共接访群众1947人次,收到群众来信346件,调处纠纷141宗,成功调处117宗。

这一创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1981年5月,惠阳地区司处在蓝塘召开司法工作现场会,充分肯定“蓝塘经验”,之后,这一做法在全省铺开。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司法办,后统一改称为司法所。

“为民”风采今犹芳

从2017年开始,紫金县开始了“全国首个司法所”的筹建工作。2018年,紫金调拨了一幢占地面积511平方米,建筑面积864平方米的办公楼,用于再塑“全国首个司法所”。2021年12月,按广东省司法厅基层示范所的建设要求,“全国首个司法所”为独立办公楼,内部功能室有接待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会议室、社区矫正指挥室、调解室、档案室、心理咨询室、安置帮教办公室、社矫宣告室、展厅等。上月底,“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布展完成并开放使用。

“‘全国首个司法所’的成立,是‘枫桥经验’在紫金的新实践,体现的是司法人‘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承载的是司法人‘司法为民’的情怀。”日前,实地参观了展厅后,紫金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运良认为,这一展厅充分挖掘了“全国首个司法所”成立的背景,再现了当年艰苦的办公环境,展示了司法人“一心为民”的风采。“全国首个司法所”成立也是客家精神“谦、和、礼、让、合、孝”的具体体现。如今,这一经验在紫金县得到传承和发扬。目前,紫金县正在全县积极探索推行“禾坪说事”“饶让调解法”。“禾坪说事”是深入拓展联系基层群众的渠道和途径,更方便与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饶让调解法”就是通过“聊、劝、让、和”四个调解步骤,让“饶让巷”的谦让精神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

“全国首个司法所”再出发

“‘全国首个司法所’展厅的建成开放,是蓝塘司法所的一件大事、好事,备感自豪,也深受教育。”作为最新一任“全国首个司法所”所长,紫金县司法局蓝塘司法所所长甘跃华表示,将继续发扬好“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不让群众多跑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全国首个司法所”再出发。紫金县表示,将继承和发扬“全国首个司法所”“敢为人先、司法为民”的精神和情怀,在继承和展现其光荣历史的基础上,从更高的高度、深度、广度、宽度、维度和热度上,将其打造成为提升全县法治文化品位、法治建设的一个特色品牌,使其成为引领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司法行政基层示范所的金字招牌,建设成为集办公、展示全县法治文化、与邓缵先故居为一体的旅游景点之一。

本报记者 张涛 特约记者 黄从高 甘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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