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法院通过“以物抵债”方式盘活闲置资产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赢局面
“感谢法院帮我们盘活了闲置资产,50万元租金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在龙川县某房产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黄林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因经营困境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龙川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川法院)以“以物抵债”的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既帮助被执行人化解债务压力,又保障申请执行人快速实现债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局面。
龙川法院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帮助被执行人化解债务压力。
经营困境致履行不能 资产处置陷僵局
此前,谢小东、谢小明租赁黄林等5人的房产经营宾馆,然而,因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自2024年10月起,因拖欠电费被供电局强制停电,宾馆被迫停业。随后,黄林等人向龙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谢小东、谢小明需支付租金、利息、租赁物占有使用费等费用,并限期腾退房屋。但判决生效后,谢小东二人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之初,谢小东二人累计拖欠租金已高达50万元。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还有其他未履行的案件,履行能力严重不足。
“法官,他们拖欠50万租金,房子占着又不腾退,我们的损失一天天扩大,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黄林攥着判决书,声音里满是焦急。一旁的合伙人也说道:“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生活,也急等钱用。”
执行法官深知当事人的难处,迫切想帮他们解决难题,但是面对执行现状一时也犯了难。宾馆的装修装饰及设备设施定制化程度高、使用年限长,若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需要耗时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谢小东二人持续占用房产却无力支付后续租金,黄林等人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善意执行搭平台 “以物抵债”破僵局
宾馆设备虽然旧,但装修完整、位置优越,若能投入经营,或许能盘活资产?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评估处置周期长、强制腾退矛盾大的三重困境,执行法官经过全盘考虑,最终决定跳出“一封了之”“一拍了之”的传统思维,提出“以物抵债”的初步方案:由谢小东、谢小明将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设施一并移交黄林等人管理使用,用以抵偿全部50万元租金、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充分利用宾馆设备,减少腾退搬离后双方的损失。
“如果坚持走传统拍卖程序,不仅耗时耗力,最终拍卖所得可能还无法完全覆盖你们的损失。如果‘以物抵债’的话,既能快速处置资产,也能最大程度保障你们的权益。”方案确定后,执行法官对黄林等人耐心解释,晓以利害。随后,又找到谢小东、谢小明沟通:“你们现在无力偿债,‘以物抵债’能帮你们尽快化解债务压力,减少后续的麻烦,对双方都有好处。”
经过多次协商与沟通,双方当事人都认为这是案件最好的解决途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以物抵债”解决纠纷。
现场移交解民忧 双赢局面暖人心
交接当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谢小东、谢小明主动搬离宾馆内个人物品,将房产、装修及设备设施完整移交给黄林等人。至此,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原本以为这笔钱遥遥无期,没想到法院用这么巧妙的方式帮我们解决了问题,闲置的房产又能重新利用起来,真是太感谢了。”看着眼前的各种设备设施,黄林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谢小东二人也如释重负:“这下终于不用每天为债务发愁了,也算是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面对执行困境,龙川法院执行法官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通过“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成功将“闲置资产”转化为“偿债资源”,完满执结案件。龙川法院针对不同案件特点精准施策,以高效、灵活的执行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24件,结案119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7%,实际执结率47.62%,执行到位率47.10%,执行完毕率38.52%。(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刘绍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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