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保护区 以案释法守护青山助力绿色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刘绍焕 徐晓曦 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优质的水资源,是东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托“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联合龙川县林长办、县林业局,在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暨普法课堂宣讲活动,公开审理一起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5年2月14日,被告人黄某在鱼塘挖塘泥过程中,点燃荒田边的杂草,造成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达10.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16公顷,无林地面积为6.10公顷,非林地面积为1.87公顷。检察机关以黄某涉嫌失火罪向龙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特别组成7人合议庭,邀请从事林业资源相关工作的4名专业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黄某自愿认罪认罚。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及其他典型案例,为在场人员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讲座。法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剖析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失火等常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龙川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巡回审判和“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是法院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的生动实践,活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后,龙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为守护生态安全和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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