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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新闻发布会 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2025年12月31日,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新闻发布会在河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河源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内容及全市生育保险参保、生育待遇及津贴的保障情况,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津贴发放细则答记者问。

2025年11月1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2号)。据此,我市自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起,对于已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在满足申领条件的情况下,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直接支付到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市医保局同时公布了我市生育保险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和保障成效。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缴费基数。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4.12万人,制度覆盖范围稳步拓展。

在待遇保障方面,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涵盖产前检查和住院生育。值得关注的是,从2024年5月起,为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参保职工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已比同级别医院的一般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除了基本生育待遇,我市医保部门积极拓展保障范围,回应群众关切。目前,已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项目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职工医保可享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居民医保可享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有3452人次享受此项保障,基金支出717.09万元。同时,对于参保职工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已实现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有效降低了职工生育的现金负担。

已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医保”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前往全市各级医保经办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及镇街、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线下办理。

市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目前,正在探索推动晚期先兆流产、宫颈功能不全、先兆早产等以及胎位不正相关诊疗发生的目录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全额保障,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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