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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学习实践办转发有关通知要求 以学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德)近日,市委学习实践办转发省委学习实践办《关于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中的“三学三落实”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通知指出,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市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将在学习调研阶段,通过举办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班、轮训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紧密结合实际,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对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进一步调整、丰富和完善有关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使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任务完成;要坚持真抓实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排解面上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各项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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