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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严惩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垃圾行为 最高罚款5千

      本报讯 (记者 蒋安春 通讯员 廖永清)建筑余泥堆放在道路上,施工方若不即时处理,最高会被罚款5000元。市城监大队提醒,市民要自觉规范沿街建筑工地和门店装修的堆放行为,不要给他人带来不便,共同维护好市容市貌。
      据了解,为规范市区沿街建筑工地和门店装修堆放行为,维护市区市容整洁和道路畅通,市政府在年初发布《关于规范市区沿街建筑工地和门店装修堆放行为的通告》(下简称《通告》),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构筑物,确需占用城市道路的,在新市区范围内的由市城管局委托市城监大队批准,老城区范围内的由源城区建设局批准。此外,《通告》还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及余泥渣土,沿街建筑工地、门店装修必须设置围蔽设施,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和余泥渣土等要即产即清,严禁堆放在城市道路上。
      为落实好这一政策,整治好市容,市城监大队加强了对市区街道的监管,并在市区主次干道设置标语进行宣传,还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市民。这些措施已经有了良好的效果,很多市民对城管部门的执法表示理解,并积极主动进行配合。
      市城监大队表示,现在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对《通告》的规定不理解或置之不理。据了解,对违法《通告》有关规定的,规划建设部门将责令施工队停工整改,市城监大队或源城区建设局可对施工队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施工工地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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