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偷同学家中洋酒未遂 为挽救其检察院建议不逮捕
本报讯(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李冰 陈漫秀)涉嫌盗窃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法律惩处,但如果涉案者是情节较轻的初犯,是能够挽救转化的在校学生,法网同样会“网开一面”。日前,源城区检察院在审理一宗在校学生涉嫌犯罪案件时,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
3 月中旬,刘某因涉嫌盗窃被移送到该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发现刘某是市某重点中学的高中三年级学生,该生利用偷配其同学叶某家中的钥匙,盗窃叶某家中洋酒两瓶,价值3000 多元,但在盗窃过程中因被发现而未遂。于是,检察院启动了学生表现品行调查机制辅助办案,对刘某的家庭、学校、所在村(居)委会及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检察院根据调查所得结论及刘某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虑,最后对刘某作出不逮捕的决定。
目前,刘某已顺利复学准备参加高考。为达到真正挽救转化刘某的社会效果,该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室现正进一步落实对刘某的跟踪回访措施。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 http://bbs.hynews.org/viewthread.php?tid=46475&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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