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实行教育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乱收费校长或被免职
本报讯(记者 邓琴琴)日前,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实行教育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乱收费严重的学校校长实行免职处理,进一步加大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力度。
去年,我市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每个季度通报一次全市教育乱收费情况,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清退了违规教育乱收费的费用,有关教育乱收费的群众投诉量较往年大幅减少。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会议上,我市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获得了“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区”称号。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力度,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继续实行“阳光收费”,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实现我市成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市”、全市100%的县区成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区”的目标。
为此,市教育局分别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签订了《教育规范收费责任书》,实行教育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将追究其校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免职。违规补课收费,强行推销教辅材料、商业保险、生活用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被列为责任追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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