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以“杀鸡用牛刀”精神6个月内安置好水上居民
本报讯(记者 蒋安春)我市将力争用半年时间,完成“两江”市区河段船舶整治和水上居民安置工作。在昨日召开的“两江”市区河段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陈建华指出,安置好水上居民,是我市建设幸福河源、源城区打造“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是党委政府“三政三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因此,要以“杀鸡就要用牛刀”的精神,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市委副书记龚佐林主持会议。市领导黄建中、刘嘉文等出席会议。
6个月内完成整治
据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坚持清理整治与改善水上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范围是“两江”市区河段,即木京电站大坝至风光电站大坝东江河段和新丰江电站大坝至东江交汇处新丰江河段。整治对象主要包括整治区域内所有住家船及随船小艇;无证照的餐饮船、捕鱼小艇、抽沙船、观光船、运输船;江面停留的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
整治时,住家船将拖离分解;无证照船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将限期撤离;水上居民将上岸定居。
我市将力争在6 个月内完成船舶整治和水上居民安置工作,对在期限内不迁出整治区域且不申请拆解的住家船及其随船小艇,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拆除或拖离。
每户安置费5万元
对水上居民比较关心的船体清拆补偿办法和上岸安置方式,会议指出,住家船将按照每平方米补偿400 元的标准补偿,并给予水上居民每户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
据悉,借鉴周边地区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当前有人居住的住家船,按船舶面积(甲板面积)为计价单位,每平方米补偿400 元;对只作捕鱼或交通工具的随船小艇,木质小艇每艘补偿1000 元,铁质小艇每艘补偿3000 元。此外,为鼓励住家船住户按时尽早搬迁,对船舶所有权公示期满之日起30 日内完成搬迁并交付船舶的住户,每户奖励3000元。
为安置好水上居民,我市将给予每户一次性安置费5 万元,并给予6 个月、每个月500 元的房租补贴。
此外,水上居民上岸后,非河源户籍的可申请入户,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当地居民社会救济体系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将免费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家庭中的中小学生均可转入其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享受同等教育待遇。
非法餐饮船一艘不留
会议强调,在整治区域内的非法经营的餐饮船、非法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船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迁离,逾期不撤将强行拖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防止整治后的非法回迁,我市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报告制度、联合执法机制、问责机制等。
整治行动将阳光操作
刘嘉文在会议上要求,整治工作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阳光操作,实行政策公开、船舶所有者公开、核定面积公开、补偿金额公开。
陈建华指出,水上居民是河源的建设者,我们不能忘记历史,要承担起安置好他们的责任,让水上居民过上好生活,建设幸福河源就迈出了一大步。
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破解难题,全力打好治理的攻坚战。因此,在整治时要注重解决群众的生活出路,注重民生;要注重方式方法,既要有进度,又要确保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化解矛盾;要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特事特办,上门服务。
陈建华强调,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要求,廉洁高效,一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需严格查处;要敢于碰硬,坚决打击水上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彻底清理、整顿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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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两艘船作为城市记忆
本报讯(记者蒋安春)市委书记陈建华建议,在“两江”市区河段船舶专项整治时,可考虑保留两艘船,作为水上居民曾经在河源生活的城市记忆。
上个世纪60 年代,经广东、广西协议批准,一批广西黎县的水上船家从家乡来到龙川县,从事水上交通运输事业。他们参与东江航道整治、广东枫树坝电站建设、龙川枕头寨电站建设、老隆港货运码头建设等重点工程的物资运输任务,为河源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陈建华说,留下两艘水上居民的住家船,可考虑作为参观点,作为半个世纪以来水上居民在河源生活的见证。
我市拟“摸底”城市贫困人口
本报讯(记者蒋安春)市委书记陈建华昨日提出,水上居民安置工作完成后,我市将对源城区内的城市贫困户、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以进行针对性帮扶。
陈建华说,对一个城市而言,真正的贫困人群可能不在农村,而是在城市。因此,我市应该对居住在城市内的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每个居委会要对摸底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册,一人一册,以便我市对这些城市贫困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
陈建华说,帮扶城市贫困人群,我市建设“幸福河源”、源城区打造 “首善之区”才是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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