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集体23个人受到中央和省表彰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昨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全国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名单中,我市有东源县等17 个集体、黄红卫等23 名个人受到中央和省表彰。
市长彭建文等领导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悉,此前中宣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表彰2006-2010 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东源县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和平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黄红卫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全省“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上,共有362 个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567 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市公安局等16 个单位被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黄伟章等22 位同志被授予“全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省长黄华华对下一阶段普法教育进行了部署。他指出,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接下来,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广东经济科学发展;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大力推动社会建设;与法治文化培育紧密结合,推进文化强省战略;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推进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与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形成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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