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517家登记在册社会组织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省民政厅部署,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除特殊行业、特殊规定外,社会组织逐步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
据介绍,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行政许可外,其它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实行直接登记制,各县区民政局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或拖延执行。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的质量和数量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匹配,未能成为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第三部门”。据悉,我市现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只有517 家,其中市直253 家,约占全市社会组织总量的50%,社会组织总量在全省21 个地级以上市中排第19 位,还远不能达到每万人要有5个社会组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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