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让特困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刁城邦 通讯员 吴小敏)“法院送来的1 万元执行救助金让我一家过了一个开心的春节。”春节前夕,和平县公白镇东联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曾雪波收到东源法院特地给他家送去的1 万元执行救助金和花生油、大米等食品,让他一家能安心地过春节。曾雪波说,他已不是第一次收到法院的执行救助金,前一次,东源法院曾经给他送过2 万多元执行救助金。
据了解,2005 年7 月1 日,曾雪波乘坐大客车从东源县船塘镇前往河源市区,在205 国道热水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曾雪波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曾雪波提起诉讼,该县法院判决车主和驾驶员应赔偿曾雪波385716.6 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县法院对两个被告人的财产进行了“四查”(查银行存款、房地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均没有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同时,本案一名被执行人还在监狱服刑,另一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该案至今未能执结。
东源县法院表示,针对近年来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被执行人因病死亡或者确无履行能力,法院将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惠民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拨付执行救助基金,同时挤占法院自身的部分工作经费,解决贫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让特困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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