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化疗地贫可由新农合报销
本报讯(记者 黄春燕)今年起,急诊留院观察等门诊特定项目也能用新农合报销了。记者昨日从我市卫生局获悉,急诊留院观察、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地贫等15 种门诊特定项目,也可按住院报销补偿,每月最高可报销 6000元。
据介绍,由于当前新农合报销范围大部分局限于住院项目,不少需长期门诊治疗或居家治疗的大病无法得到报销,而且门诊报销补偿水平仍较低,一些重大疾病的门诊费用给群众带来较重的负担。因此广东省卫生厅制定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定项目按住院报销补偿的指导意见》,将急诊留院观察、重型地中海贫血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等诊断明确、门诊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15 种门诊特定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这15 种门诊特定项目的补偿标准,除急诊留院观察设起付标准外,其他均不设起付线。这意味着既减轻了参合人员的付费压力,也避免了一些本可在门诊治疗的项目,为了报销而去住院治疗的情况。补偿费用将按月补偿,且除急诊留院观察、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液透析、尿毒症腹膜透析不设月最高支付限额,其他项目均有限额设定。肾、心移植及肝、肺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6000 元和 5500 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限额为5000 元,慢性丙型肝炎治疗限额为3500 元,重型地中海贫血治疗限额为 3000元。
《意见》还指出,属于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参合患者,需在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定点的或指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值得注意的是,报销补偿还需进行资格认定,且部分项目的资格认定具有有效期,其中血友病治疗、重型地中海贫血治疗、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治疗审批后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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