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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采取措施助企业发展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稳定,近日,市中院制定了《关于为企业发展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

      市中院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刑事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前联调、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涉企纠纷,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缓解企业的生存压力;处理好常见涉企民商事案件,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鼓励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生存,避免因企业倒闭破产带来大量职工下岗、银行债权落空、影响社会稳定等社会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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