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正式获得“出生证”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 陈仕平 通讯员 黄浩)河源江东新区正式获得“出生证”。昨日,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传来喜讯:《河源江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下称《发展总规》),经审议后获得通过。作为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江东新区发展总规尘埃落定,意味着我市实施跨江战略、推动城市扩容提质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市委、市政府早在2011 年就提出跨江发展战略,开发江东片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源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工作。今年2 月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在我市调研时指出“要做大做强河源中心城区,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我市高度重视《发展总规》编制工作,委托国家信息中心承担编制《发展总规》,8 月底,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在多次征求市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后,9 月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发改委。11月8 日,省发改委主持召开省直部门联审会和专家评审会评审并通过此规划。根据省直部门和专家意见,省发改委会同我市再次集中修改完善后形成《发展总规》(送审稿)。
《发展总规》编制过程中,我市多次向省发改委、省编办、省住建厅等省直部门汇报规划成果。10 月17 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听取市长彭建文、副市长李扬达关于河源江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汇报,提出了指导意见;11 月7 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专题听取了市委书记何忠友、市长彭建文关于《发展总规》的修编情况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省发改委会同我市组织编制单位进行进一步完善修改后上报省政府。
根据《发展总规》,河源江东新区规划范围包括源城区源南镇的胜利村、和平村、河紫路居委会,紫金县的临江镇、古竹镇,总面积 434 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面积50 平方公里,规划起步区面积10.4 平方公里,以起步区建设为基础、以核心区建设为重点,按照“五年打牢基础、八年同步小康、十八年跨越发展”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改革引领,政策创新;产城融合,协调发展;优化布局,高效管理;区域互动,城乡一体”的发展原则,把河源江东新区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发展践行区、广东绿色资源产业发展示范区、粤东北与赣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融合区、环珠三角低碳产业集聚区、河源产城融合发展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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