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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民生工程实行“亮灯”管理

     本报讯(记者 蒋安春)2013 年是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建设年”。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有序推进就业社保、教育惠民、文化建设等民生建设七项工程,我市将对各工程实施情况实行“亮灯”管理。

      今年我市将实施就业社保工程、教育惠民工程、文化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工程、人民健康工程、平安河源工程、社会管理工程等“民生建设年”七项工程,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日前,市政府制定了七项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所属项目的全程跟踪落实,并按照限任务、限人、限时的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安排;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积极筹措民生建设资金,加大对各工程的资金投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资金投入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实施七项工程资金,确保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为加强督促检查,我市将对七项工程实施情况实行“亮灯”管理,由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公布结果。凡被亮“黄灯”的项目(任务),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次被亮“黄灯”(即亮“红灯”)的项目(任务),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书面检讨并全市通报;年终被亮红灯的单位,建议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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