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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均价涨超15%亮红灯

     本报讯(记者 吴志坚)下月起,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5%,即被认定该商品价格出现明显异常上涨,物价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防范和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从5 月起正式实施,市物价局目前正在制订实施细则。

      据介绍,农副产品价格警情级别分为正常、黄色警情和红色警情3 个等级,分别用绿灯、黄灯和红灯3 类信号灯标示;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肉和鸡蛋6 类农副产品分别设置亮灯条件。按照《办法》规定,粮食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食用油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3%,蔬菜零售均价环比涨幅超过15%,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0%,鸡肉、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其价格预警信号灯将显示为红灯,可认定该商品价格出现明显异常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有较大影响。

      当价格预警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平价商店若出现抢购农副产品现象,或因灾害等因素引起供应短缺,导致相关农副产品价格发生较大幅度上涨,应在1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并积极组织调运。

      记者获悉,目前,市物价部门已将《办法》转发至各县区物价部门,且正在制订实施细则。该局提醒,按照规定,平价商店所出售的蔬菜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均价的15% ,粮油肉禽蛋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均价的5%,因此,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时,市民可选择到平价商店购买,以节省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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