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曦)昨日,市长彭建文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关于河源江东新区开发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以下简称《决定》)。据悉,即将出台的《决定》将对新区的组织机构、管辖范围和权限、工作交接、利益关系处理、财政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机构等工作进行明确,理清新区与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关系,全面加快江东新区建设。
彭建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打破区域界限、部门利益,站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方位倾斜支持江东新区发展,全力推动江东新区建设。在完善修改《决定》中,要做到有利于江东新区发展,有利于江东新区党委、管委会开展工作,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江东新区建设的积极性的原则,共同推进新区建设。同时,他指出,江东新区党委、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快工作交接、人员到位,理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新区财政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江东新区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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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推行“大部制”
本报讯(记者 刘曦)日前,记者从《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中获悉,江东新区管委会为正处级建制,在机构设置方面推行“大部制”,下设8 个工作机构、1 个直属机构和3 个事业单位。
根据《规定》,江东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的行政机构,正处级建制。管委会下设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农林水务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直属机构)9 个正科级工作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3 个正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