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黄标车”需要多管齐下
日前,省环保厅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10 月河源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213 辆,已完成全年5081 辆淘汰任务的 82.9%,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进度在全省排名第6 名。目前,已排查出到报废期但仍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黄标车及老旧车 9005 辆,今年年底前将依法注销此类车辆档案,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详见本报11 月25 日A3版报道)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黄标车因其排污量大,已经成为破坏环境的“杀手”之一。
虽然明知淘汰黄标车是利国利民、造福当下和子孙后代的好事,但在淘汰过程中,常常出现一边大声“喊好”,一边“怨言” 四起的两极局面。这种局面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车主利益受损。黄标车的车主通过合法购买持有黄标车,强制淘汰将对其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让人不乐意、不情愿淘汰。因此,笔者认为,淘汰黄标车,一方面要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和时间,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另一方面,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及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促使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只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才能真正推动淘汰进程,让城市的蓝天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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