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辖区通航水域内至今已建成19座跨江通航桥梁
本报讯(记者 谭兴孚 通讯员 陈德峰)近日,河源海事局召开《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会。记者获悉,截至今年8 月,我市辖区通航水域内已建成的跨江通航桥梁有19 座,在建的包括迎客大桥等3 座。随着跨越通航水域的桥梁不断增多,以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洪水及雨雾等恶劣天气的影响,致使桥梁水域通航环境日益复杂,船舶碰撞桥梁等事故风险日益增加。
《规定》于今年7 月1 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为我国首部省级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桥梁水域的范围作出了界定,规范了我省桥梁水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桥梁建设、施工、管理等活动。明确了在通航水域修建桥梁,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在维护桥梁水域通航安全须承担的义务;船舶航行桥梁水域应当遵守的通航规定。
截至今年8 月,我市辖区通航水域内已建成的跨江通航桥梁19 座,在建的包括迎客大桥等3 座。部分桥梁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桥梁防撞装置和助航标志设置不规范、通航要素未公告,桥区水域存在渔网等碍航物。该《规定》出台后,对于规范桥梁管理单位、航行船舶的责任和义务,强化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我市“桥梁安全、通航安全、人命安全”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市海事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桥梁通航水域的监管力度,确保桥梁和水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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