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办法夜间或节假日不能强制执行土地房屋征收
本报讯(记者 谢素婵)为规范我市土地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程序,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市政府出台了《河源市土地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在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的土地房屋实行征收时,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征收工作、拒不接受补偿、拒不交付土地房屋的,将按照《办法》强制执行。
《办法》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办法时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分,因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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