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新规明确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挂钩

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将与单位工资水平挂钩,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将有望水涨船高……日前,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 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规定》相比现行规定增加了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理顺了生育津贴和工资的关系,改变此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方式,规定生育津贴与本单位工资挂钩。
缴费:保险费全由单位缴交
根据新规,在职员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缴费基数以前规定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新规将其细化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不高于1%。
新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新规还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明确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以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待遇:津贴与单位工资挂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 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新规改变最大的是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生育津贴以前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新规定以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规定的假期天数。
部门说法:生育津贴将拉大差距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目前约有21.5 万人缴交了生育保险。今年8 月实施调整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425 元,新规实施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将会有所提高,但部分单位平均工资可能达不到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届时,职工的生育津贴可能会出现较大差距。
对于新规的实施,特别是计生手术休假及津贴、配偶未就业也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等规定,市民也非常期待。“我正犯愁,无业的妻子生小孩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现在新规出来了,我的生育保险就不会白交,妻子也可以享受福利了。”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李先生,妻子一直待业在家,近期正准备怀孕生育,“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可以让妻子享受,真的是件利民的大好事。”
本报记者 谢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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