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工作者学习 华侨权益保护法规
本报讯 记者 邹力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0 月1 日起施行,这一条例是我国华侨权益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让我市侨务一线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该条例,日前市侨联请来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轩,为全市各县区侨务工作者进行解读和学习。
条例明确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华侨在本省享有的各项权益。高轩教授指出,广东是全国第一大侨乡,发生的涉侨问题、侵侨行为相对较多,特别是涉及侨房、侨企、侨捐、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权益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现行的侨务政策由于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以宪法为根本依据进行专门立法保护华侨权益,是适应侨情变化、保护华侨权益的新课题新任务。该条例的起草制定是侨务工作的重要立法实践,对于推动其他省区市的侨务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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